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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请问老人过世了,房子想要过户应该怎么处理?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2-10-19 16:31扫一扫,手机看帖
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如下:
我奶奶于近期过世,留下了房子,她有我大伯与我爸爸两个儿子,经过家中商议房子由我爸爸继承。
所以我想询问一下
(1)办理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2)需要带什么证件,去哪里办理?
(3)是否需要我大伯(奶奶的大儿子)在场?
(4)过户是否需要缴费?

感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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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19 16:31:27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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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10-20 14:41
帖内置顶  –    –  2022-10-20 17:33
天一生水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中心已收悉。您咨询的奶奶已过世,怎么将房产过户您爸爸名下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产权人已过世的不动产不能直接办理转移登记,需先办理继承手续后方可进行登记。所有继承人到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08室(柳叶大道2518号)办理继承手续,继承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后带上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前往市民之家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办理登记所需登记费为: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所需税费请咨询税务窗口,咨询电话:0736-7258709。
       办理继承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须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盖行政公章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单位的须提交履历表复印件(盖骑缝章)。
    注: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提交继承(受遗赠)不动产公证书的,不需提交上述材料。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动产登记中心纠纷调处科咨询电话:7257020。友,您好!您的留言我中心已收悉。您咨询的奶奶已过世,怎么将房产过户您爸爸名下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产权人已过世的不动产不能直接办理转移登记,需先办理继承手续后方可进行登记。所有继承人到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08室(柳叶大道2518号)办理继承手续,继承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后带上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前往市民之家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办理登记所需登记费为: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所需税费请咨询税务窗口,咨询电话:0736-7258709。
       办理继承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须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盖行政公章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单位的须提交履历表复印件(盖骑缝章)。
    注: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提交继承(受遗赠)不动产公证书的,不需提交上述材料。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动产登记中心纠纷调处科咨询电话:7257020。
2楼#
发布于:2022-10-19 17:36
带相关死亡证明,派出所可以办理,出具相关继承人的说明,自愿放弃继承的承诺书。不是很复杂,费用很少。
3楼#
发布于:2022-10-19 20:03
需要第一顺序人父母、配偶、儿女到场,如第一顺序人中的其他人均放弃,由你父亲继承,要公证。
4楼#
发布于:2022-10-19 22:53
走继承过户方式,身前如果没有遗嘱就法定继承,户口本,房产证,死亡证明肯定是必须的,包括你爷爷是否健在,如果健在,需要你爷爷放弃继承(司法局公证处签放弃继承承诺书,),包括你奶奶的父亲母亲是否健在,如果过世了也要去村里或者社区开死亡证明,房子是你奶奶名下的,你奶奶除了你爸爸,伯伯两儿子以外是否还有其他的姑妈?如果没有直接忽略,如果有,姑妈和伯伯都要去公证处签放弃继承的文书,说到费用,公证处公证费,按房屋面积收的,具体价格不详,好像是几十块每平方,
5楼#
发布于:2022-10-20 07:05
你大伯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楼#
发布于:2022-10-20 14:41
天一生水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中心已收悉。您咨询的奶奶已过世,怎么将房产过户您爸爸名下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产权人已过世的不动产不能直接办理转移登记,需先办理继承手续后方可进行登记。所有继承人到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08室(柳叶大道2518号)办理继承手续,继承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后带上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前往市民之家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办理登记所需登记费为: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所需税费请咨询税务窗口,咨询电话:0736-7258709。
       办理继承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须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盖行政公章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单位的须提交履历表复印件(盖骑缝章)。
    注: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提交继承(受遗赠)不动产公证书的,不需提交上述材料。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动产登记中心纠纷调处科咨询电话:7257020。友,您好!您的留言我中心已收悉。您咨询的奶奶已过世,怎么将房产过户您爸爸名下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产权人已过世的不动产不能直接办理转移登记,需先办理继承手续后方可进行登记。所有继承人到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08室(柳叶大道2518号)办理继承手续,继承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后带上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前往市民之家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办理登记所需登记费为: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所需税费请咨询税务窗口,咨询电话:0736-7258709。
       办理继承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须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盖行政公章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单位的须提交履历表复印件(盖骑缝章)。
    注: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提交继承(受遗赠)不动产公证书的,不需提交上述材料。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动产登记中心纠纷调处科咨询电话:7257020。